和陆总的认识绝非偶然,呵呵.你想,天这么大,地这么广,从天上掉下的时候偏偏落在了一个地方,C市,D镇,X村,也就是一个弹丸之地,穷村,穷水,穷苦人啊!
初相遇,正值顽童少年时,自从懂得记忆,有自我意识开始就认识他了!那时候什么放火烧茅草,打架偷瓜之类的事情总少不了我们俩个.记得有一次咱俩去偷一女生家的西红柿,结果被那姑娘的爷爷给堵住,两小贼只能抓一个吧,哈哈,我溜的比兔子还快,他却给逮个正着.没办法,我只有迂回,哈哈,却看见小子在求讨饶:爷爷,饶饶我,饶饶我,小样一脸贱相.于是我只有扔土块给他打解围,结果正命中老头脑门,才得以解脱.后来吃晚饭之前就挨了顿棒椎煮萝卜,而且是红烧的哦!
于是两个狗娃就结了拜把子兄弟,上学一起,读书一起,吃饭一起,当然泡妞就各显本事,不过在这点上我向来比较呆滞.记得六年级他就有个小马子,人长的挺漂亮,小家碧玉似的.有次那丫头过生日,呵呵我俩穿的挺神气,我骑车带他,过一埠头,结果踏板撞上井桶盖,当然我在前,先下了河,结果那丫掉我身上,钻入河底,幸亏那车没掉下来,挂在树枝上,不然我准挂了!建新的老爸从夜色中拿鱼叉追将出来,以为这回逮到偷鱼贼了!唉,后来才知道只是为了给那流鼻涕丫头一块五毛钱的手帕而已.为此我一个星期没理那小子,也一直郁闷为什么丫头她妈偏偏在十二月份生的她.
不过我经常要拍那小子马屁,没办法,人有时候为了五官的刺激就会犯贱.他爸不知哪年交个狗屎运,拣到个大彩电,他姐夫给他买个游戏机,于是天天打魂斗罗,天昏地暗!过不了级就难咽下米饭.有时候人多就要排对,哪个死了就要滚回家去,我就买小包酸梅粉给他吃,甜的酸的都有,反正一毛钱一袋,便宜.双打想必就是我俩风云雄霸天下了.现在想想,我俩吃喝玩乐的精神状态就是从那时候培养的吧!没办法,物以类聚而已.
中学不在一个班,但友谊还是地久天长.记的有次小子不知道惹了哪个学长的女友,发话要扁他.兄弟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,于是告急,在楼上用鸡毛掸子敲他窗户,结果被他班主任汤老太婆看见,那老太婆人大臀肥,三下五下杀将上来,捉小鸡似的提我到办公室,以影响2班五十个同学学习为由,罚我用脚尖站地两小时.结果放学后那小子刚跨出校门就变成了只熊猫!据他回忆,暴力开始后的半分钟,有耳鸣,眼冒金星的状态,后来就感觉到嘴中有绸绸的东西和腥腥的味道,家在什么方位也已经相当模糊!当然,为了兄弟,我就两肋插刀,某天约三,守住男生W.C.,我攻猪头,他攻下三路,直打的敌人跪地求饶!并让他尝了点咸咸的味道!
后来我读高中,他去上班了!想我就会骑个山地车,翘着屁股吱纽吱纽来了!样子迷倒一大片少女,那时候我真想出去和他混的,可没办法,天生我人必是材啊!呵呵,想他的时候我也会去找他,我要吃什么,小子从不绉下眉头,彼此都是掏心掏肺的,无话不谈.
往事点点滴滴,尤如昨天.唯其友谊真,唯其友谊纯,用乡下的话讲就是:出鸟小兄弟!哈哈,当然N年之后我又回到了C市,和Mr.Lu又混在一起,他当了品牌经理,我也从事外贸工作,两个人就象永不断的DNA,各自独立却又相互纠缠,兄弟,本当如此!!!